Monday, October 09, 2006

人生在世,不能不写几篇好文章

昨天看了一篇文章,《喑哑的罪人》,挺有意思。

说得是南宋年间李清照讼夫案,当年李清照告自己的丈夫张汝舟(这个不是原来那个丈夫赵明诚)“妄增举数入官”,也就是说自己作假多说了参加科举考试的次数,非法获得免试资格,骗取了功名。要知道,宋室南渡之后,各种档案资料遗失殆尽,因此有了著名的“省记断事”。即不依据档案,只是依据某个人的记忆就定事儿了。张汝舟或许就是有个人说他记得张某人参加了如其所说的科举次数,于是得有功名。

按说,那个时候,那个环境下,“妄增举数入官”并不是一个什么严重的罪。而且妻子告丈夫,丈夫算自首,而妻子则要坐罪。历史上关于这个案件,没有什么资料显示某一方有过硬的证据,而正巧是李清照找到了“省记断事”中的关键人物给她说话了。李清照后来有一封信给这个帮她忙的亲戚,声情并茂。而千百年后,人们也是依此来判断这次诉讼的实质背景是“张汝舟这个无耻小人,觊觎财产,婚后虐待”。文章还指出,按照推算,张汝舟结婚时已经51岁,想不出这个小老头还能有气力暴打自己的老婆,而历史中关于张汝舟在这个案件中的申辩却没有只言片语。——由此可以看出作者其实是对这个案件的最后判决持怀疑态度。

李清照是从古至今的最伟大的女词人,似乎任何对她的不敬都会引起公愤。正如我们赞美李白的飘逸,不相信他会趋炎附势;赞美苏轼的豪迈,不相信他会勾心斗角。这都是因为我们面对伟大的作品时,总是期待着伟大的作者。

整篇文章让我读下来有种隐隐的莫名的感觉。我是一个很容易让人说服的人,因此觉得作者说的有一定的道理,但是却也是冲击着我的情感防线。

文章的最后一句话“李清照讼夫案告诫我们:人活这世上,不能不写几篇好文章”,让我不由得会心一笑。我不是学历史的,我也不是学法律的,历史已经成了历史,我何苦再去琢磨这个过去了几百年的不太大的案子呢,更何况,案子的双方也没有受到什么太大的责罚。我只知道李清照的文章实在是好,我想我也无需吝啬自己对这好文章的作者的好感。

人生在世,真的是不能不写几篇好文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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